省机关事务局举办法治教育讲座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国家实施全民普法宣传教育行动的第40年。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5月14日,省机关事务局邀请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中闻(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刘红春同志作了题为《机关事务管理与民法典》的专题辅导讲座,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和云勤集团、联云集团共30余名干部职工代表参加。
刘教授用深入浅出的语言、鲜活生动的案例,为大家打开了民法典在生活和工作领域应用的新视角。每一个知识点都紧扣实际,既有现实意义,又有理论高度,对大家进一步培养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大家纷纷表示,今天的讲座很接地气、受益匪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能中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特别是与业务职能相关的总则、物权编、合同编的有关规定。我们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把民法典学习融入日常工作,自觉做民法典的学习者、宣传者、践行者,让法治思维成为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撰稿人: 赵飞勇
审核人:彭晓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