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华山街道红色地标定向跑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23 09:11

辖区各单位:

为庆祝建党97周年,进一步提升城市区域化党建水平,夯实各级党组织共建共治共享基础,增进党建共识共融,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颂翠湖情怀 展华山风采”——区域化党建共融之红色地标定向跑活动,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颂翠湖情怀,展华山风采”——区域化党建共融活动之红色地标定向跑

二、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华山街道党工委、华山街道办事处

2.协办单位:云南省审计厅

3.支持单位: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博物馆

4.参加人员:计划约600人。

三、活动时间

2018年7月6日上午9点至11点30

四、起终点和路线

1.起终点:云南陆军讲武堂(昆明市翠湖西路22号)。

2.定向跑路线(现场抽签公布):翠湖及其周边各红色点位或具有历史文化氛围的点位。路程大概在6公里左右,活动关门时间为11:30。

3.活动特色:打卡点以华山地区红色地标为主,突出红色文化,活动内容围绕“主题党日”“5+X”组织开展,在各点位贯穿重温入党誓词、向革命先烈献花、朗读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系列讲话及相关知识答题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

五、参赛项目设置

本次活动以团队组为主,每队6人(男女不限),每个单位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如遇特殊情况请与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对接联系。

六、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免费报名参加。参加人员要求在职在编人员(以党员为主)、且为60周岁以下。

2.在组织团队时,人数少的单位部门,可与其他人数少的部门联合组队。

3.参加团队自行解决交通、误餐、跑步装备、防雨用具等。

4.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若自行请编外人员参加并发生安全意外的由报名单位负责。

5.各单位参赛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以下身体疾病者不能参加:⑴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⑵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⑶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⑷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⑸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⑹活动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⑻孕妇;⑺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6.活动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7.以上均以单位报名方式上报,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提供身份证信息,以便统一购买保险(后附报名表)。由各社区统筹收集辖区各单位报名表(纸质和电子版)后统一交街道党工委办公室。

8.报名截止时限:7月4日12时前,过时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各单位确定一名领队,每个6人小队明确一名小队长。并请单位领队扫描二维码加入交流群,活动有关事项将及时在群发布,领队务必及时转告参加队员。

人:杨华新  18669005196

              13678701201

1:华山街道红色地标定向跑报名表

2:华山街道红色地标定向跑参赛声明

 

 

 

                                                                                                                中共华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附件2

华山街道红色地标定向跑活动声明

 

1.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华山街道红色地标定向跑及相关活动,并将如实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2.本人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华山街道红色地标定向跑主办方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3.本人知悉参加此项活动对健康状况有特殊要求以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对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作出审慎的评估。为参加活动已做好充分训练和准备并经国家认证的医疗机构体检,确认自身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符合参活动的各项要求。本人愿意承担自身的意外风险责任,并确认不会就活动中发生或引发的自身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损失向组委会提出赔偿或追究责任。

4.本人全面理解参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本人愿意承担活动期间发生的因自身身体状况而发生的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主办方对于非组织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伤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活动过度劳累、脱水、中暑、猝死、心搏停止、自己跌倒、其他参赛者、观众、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事故、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等引起的伤亡)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赔偿或经济补偿责任;

5.本人保证在活动过程中服从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6.本人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自理。

7.本人授权主办方无偿使用本人的姓名、肖像、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活动的组织和推广。

8.本人愿意接收主办方发布的相关信息。

10.本人为本次参赛自行购买意外商业保险并承担一切费用,本人亦同意组办方以本次活动所有参赛者为被保险人投保的人身意外险,本人均予以认可;

11.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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