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22 03:06


各州、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省属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精神,按照《云南省爱卫办关于开展“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动我省公共机构控烟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禁烟控烟意识,营造节日期间无烟氛围,决定在我省公共机构开展“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

二、活动内容

   (一)巩固提升无烟环境建设成果。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县)创建和健康云南行动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果巩固提升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有关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持续巩固建设成果。

    (二)营造健康无烟节日氛围。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以欢度新春佳节、关爱家人健康为契机,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视频等方式,结合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在公共机构开展多形式的无烟健康过节宣传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无烟控烟的思想认识。

(三)加强公共机构无烟控烟健康教育。控烟工作已纳入省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充分认识无烟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吸烟、主动戒烟,带头做控烟宣传者和倡导者。要强化控烟知识培训,使党员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到无烟控烟工作中。对无烟控烟党政机关建设巩固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积极进行总结推广。

三、活动要求

(一)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控烟系列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请于202422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活动图片、视频等)择优报送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电子邮箱:ynzfjgjn@163.com

(二)开展活动有关宣传资料下载。为保障活动开展效果,健康中国行动控烟行动工作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了“无烟佳节 与爱同行”活动宣传的海报等宣传材料,各单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使用。

方式1:通过百度网盘链接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cjlsMVtdW5gFiPKWZrMQ5g

提取码:0531

方式2:关注“云南控烟YN”微信公众号,在素材库下载。

方式3: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1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川迪,0871-6364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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