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细化具体举措
深入推进《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02 02:57

  《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于20245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节约用水管理职责。省机关事务局针对全省公共机构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全面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积极推动节水型单位建设,对标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认真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节水、用水管理制度建设,推动节水器具普及、监测计量信息化、用水精细化管理等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强化节约型机关创建落实节约用水措施。对照《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范》(GB/T378132019)、《公共机构能源及水计量管理要求》(DB535222013),强化用水重点环节管理,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设备、供水管网巡查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逐步更新节水器具,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结合实际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推广应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水工作。 

  三是组织公共机构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等相关活动,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手段,广泛开展节约用水主题宣传,积极树立节水理念,传播节水经验知识,倡导节水、惜水行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加入到“人人节水”行动中来,共同营造公共机构人人关心节约水资源、人人以身作则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局将稳步推进《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绿色节水生活方式,扎实做好节水宣传进机关、医院、校园等公共机构,让更多的人了解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参与到节水行动中来,使节水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持续推动我省节水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全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撰稿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审稿人: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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