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荣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布全国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荣获“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坚持节约办公理念,从加强管理入手,以节能工作为重点,推行绿色办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数据显示,楚雄州“十三五”期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2020年节约型机关建成165家,达标率26.66%,高于全省6.66%。
一、加强组织领导,让节能工作责任上肩
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级负责、责任到人,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提升节能降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让节约意识根植于心
编制和发放资源节约宣传手册,张贴播放节能宣传标语和视频,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等各类节能低碳公益宣传系列活动,积极宣传节约能源资源、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努力营造“节约资源,从我做起”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节约意识”向“节约行动”的转变。
三、强化制度保障,让节能工作规范运行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能源消耗计量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节能工作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节能工作高效落实。
四、实施多措并用,让资源节约彰显实效
加强水电气油等能源资源节约管理,在“管”“控”“细”“节”“导”等方面大做文章,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积极倡导和践行绿色消费、绿色办公、光盘行动,坚决制止资源浪费。
五、狠抓节能技改,让节能工作高效推进
先后完成了节能监管平台建设,LED灯节能灯具更换,景观水池水处理装置安装、电梯能量回馈、安装变压器节能监测、太阳能路灯、定时控制大楼亮化以及绿化用水喷灌等措施,实现了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供稿: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