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七个一”机制助推节约型机关创建进入快车道
2022年以来,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中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制定了楚雄州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进机制,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努力完成2022年全州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到95%的目标打下了制度基础。
建立节约型机关创建“分级负责”工作机制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州、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责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州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工作,承担州本级创建主体责任,同时对10县市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本县(市)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组织、检查和业务指导主体责任,按照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质按量均衡推进。
建立节约型机关创建“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在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的统筹调度下,分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副局长与州级各创建单位、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沟通交流工作机制,对工作安排、进度、质量等保持常态沟通,协调创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具体承担全州节约机关创建工作的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掌握全州创建工作动态,适时进行督导,确保创建进度。
建立节约型机关创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节约型机关创建进度计划明确的进度要求,分别于2022年4月、6月、9月对州本级参加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党政机关各开展一次检查指导,保证州级42家单位高质量推进工作;2022年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对10县(市)创建单位开展一次进度抽查和业务指导,并做好创建工作宣传、政策解答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建立节约型机关创建“学习交流”工作机制
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各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之间加强学习交流,主动学习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分析本县(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深入创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计划,不断提高本县市创建工作质量。
建立节约型机关创建责任区“业务指导员”工作机制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践行项目工作法,将全州10县(市)划分为3个责任区,建立责任区创建工作业务指导员工作机制,分别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3名工作人员各自承担一个责任区的创建包保责任,负责日常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等工作,并与县市创建负责人建立创建热线。
建立节约型机关创建“限时推进”工作机制
制定楚雄州节约型机关创建进度计划,对照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6大单元13个项目,明确6个时间段依次推进内容,并明确每个时间段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方式。
建立节约型机关创建“进度通报”工作机制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节约型机关创建进度计划明确的时间节点,由创建指导员不定时对各县市工作进行督促询查,结合每季度实地检查结果,对创建工作未按数量和质量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全州通报。
供稿: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