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层面”下真功保山市加强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
为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认真贯彻纪委监察部门节假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求,市机关事务局紧抓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纠治“四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在节日期间反弹,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念好“警”字诀,做好节前提醒。每次节假日前,通过公文平台、短信等方式向全市各单位下发关于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定点停放和封存停驶制度,做好封存停驶记录。确因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应急处突等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严格执行“申请、审批、派车、收车”程序,坚决杜绝公车私用、无任务出行、超范围用车、私车加公油、酒后驾驶公务用车、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等违规违法现象。
念好“查”字诀,抓好动态监测。要求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成立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检查组,对本级单位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定点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每天通过《保山市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高效精准监测公务用车运行状态、位置和运行轨迹,监测公务用车无任务出行、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情况,发现异常和预警及时提醒,坚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念好“效”字诀,落实抓早抓小。对于节假日发现的公务用车违规违纪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移交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巩固纠治“四风”成果。2021年以来,市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发出节假日封存停驶通知、通报和强化管理工作等各类通知15次、通报242辆次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23条。通过强有力的措施,近两年来,全市未出现公务用车无任务出行和被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通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