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机关事务工作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自机构改革以来,保山市各级机关事务系统坚持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己任,以管理标准化、服务规范化、保障精细化、手段信息化为工作目标,积极履行管理、服务、保障职能,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注重制度建设,法治体系更完善。保山机关事务系统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法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同时,制定了《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管理办法,有力地推进了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要求,精心组织、高位推动,形成了覆盖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活动各个环节的6个大项、109个小项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体系,创建了4项地方标准;将机关事务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每年市政府督查内容,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系列文件的制定和标准体系的建立,全市机关事务工作逐步迈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注重集中统一,办公用房管理更规范。机关事务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合理配置现有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稳步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工作,按照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完成了保山市级8个、腾冲市2个办公区域的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其他县区也在有序推进房产清理、调查摸底等工作,全市办公用房管理初步达到了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的要求。盘活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市本级259处(套)经营性办公用房进行了统一监管,尽力盘活闲置资产;昌宁县通过统筹调剂、公开招租闲置铺面、跨部门跨系统调剂等措施,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闲置房产,增加了财税收入。完善配套制度,制定了易地交流县处级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为易地交流干部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信息化管理,每年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进行统计,全面掌握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提升了办公用房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注重监督检查,公车使用更廉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全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围绕标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等管理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了各级各部门的公务活动。充分发挥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职能:每年组织召开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3至4次,对公务用车相关文件进行学习,研究重要事项,对购置、处置公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增编等事宜进行集体决议审批,组织开展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盯紧“春节”“国庆”等假期,联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网上检查、实地巡查等方式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公车私用等违规事件的发生。2021年以来,共发出节假日封存停驶通知、通报和强化管理工作各类通知13次,通报了242辆次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建立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开展公务用车统计1次,掌握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情况,并利用好统计数据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持续推进社会化租赁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完成了市本级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工作,租赁车辆一并纳入“一张网”平台,规范了租赁、调度流程,弥补了公务用车不足、车型单一的问题。
注重示范引领,节约成效更突出。保山机关事务部门通过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能,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逐年下降。通过公共机构节能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完善了全市公共机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名录库,实现了能耗统计数据网上报送、审核、汇总和分析,建成了可溯源、可对比、可监测的公共机构能源计量、消费统计信息化管理平台。目前,共统计966个公共机构,建筑面积804.16万平方米,用能人数52.66万人。积极开展节约型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完成了保山市人民医院等5个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等2家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2022年底,将完成全市70%的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市级党政机关食堂和公务接待监督管理,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形成节约用餐、杜绝浪费的用餐新风尚。
注重优化提升,管理服务更高效。保山机关事务部门以服务型机关建设为契机,大力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公务用车服务高质高效,围绕保安全、强服务、抓节约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教育管理、优化工作环境,全市各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党委、政府综合应急用车和各级机关的公务出行,实现了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目标。服务保障到位,认真做好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周转房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日常维修、水电供应、食堂管理、会务服务等工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健全安保工作制度,对机关安全保卫、巡逻巡查、消防检查、人员来访等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妥善处置各类群众来访事件,未发生安全事故;昌宁县机关事务局投资10.4万元建设县委、县政府大院智能化管理系统,提升了大院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扫码进出、定期消毒等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未发生因履职不当引发疫情传播扩散的情况。
供稿: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