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顺利完成全省首例框架协议采购试点项目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2022年12月20日,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征集人,统一组织的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征集公告,标志着我省首例框架协议采购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作为全省首例框架协议采购试点项目,中心高度重视,组织专业力量,紧扣采购需求市场调查、制定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全省联动采购、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框架协议履行管理五大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在云南落地见效。
一是深入市场主体,扎实开展采购需求调查。中心切实履行征集人主体责任,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开展采购需求调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供应商,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调研,了解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等情况。
二是多方征求意见,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邀请各采购单位、相关行业专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明确供应商资格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内容,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最高限制单价,并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为框架协议采购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跨区域全省联动,主动作为创新合作模式。本次采购服务对象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省财政厅的监督指导下,由中心牵头统一发布征集公告,各州(市)县级集采机构分级审核供应商,实现跨级次、跨区域同步统筹推进实施,方便采购各方当事人,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
四是积极沟通协调,实现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中心与系统运营商密切配合,多次参与框架协议功能模块测试,确保框架协议功能模块稳定运行。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从一阶段的征集公告发布、供应商申请加入,再到二阶段的采购人选择供应商等全流程均网上操作,真正实现供应商参与项目的全程“零跑腿”、“零费用”,切实降低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
五是全省统一实施,加强框架协议履行管理。中心结合实际需要,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审核标准》,进一步规范框架协议审核、履约管理等环节。2023年1月19日,省财政厅《关于试行开展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云财采[2023]3号)正式印发,为我省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支持。
下一步,中心将以此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拓展框架协议采购品目范围,持续优化框架协议采购流程,平稳有序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实施,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放管服”深化改革,营造云南省政府采购领域更优营商环境。
中心工作人员到维修企业开展实地调查
邀请专家、采购人代表召开采购需求调查座谈会
召开全省集采机构视频会议
供稿: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杨雪雪 审核 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