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加强州级行政中心停车管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9-11 14:58

  为加强停车管理,方便群众办事,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前期开展专项调研、多方协商、征求意见、反复研讨等工作的基础上,于831日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州级行政中心停车管理办法 (试行)》。 

  《红河州州级行政中心停车管理办法 (试行)》包括停车场管理、车辆管理、停车服务、管理责任部门四个部分内容,对州行政中心ABCD四个停车场和南广场停车场、北广场停车场、龟背路两侧停车位的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近年来,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通过增设临时停车位、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对停车场采取道闸系统管理、制定停车管理办法等措施不断强化州行政中心停车管理。 

  协同办公,整合资源。为解决州行政中心车辆泊位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缺口问题,切实提高办事群众和干部职工的满意度,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与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蒙自市公安局明珠路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协同办公,通过现场调研、座谈研讨等方式,不断整合资源,提高保障力度。近三年,新增机动车泊位24个,非机动车泊位100个、城市共享单车停放点7个。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能。为做好停车管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内部停车场安装了车牌识别道闸系统,将干部职工车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智能化管理。截至目前,录入系统的一人一车车辆信息达2509条。此外,该局计划将智慧停车系统接入智慧后勤管理平台,届时驻州级行政中心各单位可通过智慧后勤App实现州级行政中心工作人员停车信息采集表提交审核,干部职工可通过智慧后勤平台概览功能快速查看州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停车场空车位情况,做好时间管理。 

  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日常管理。制定《红河州州级行政中心停车管理办法 (试行)》,有利于从根本上规范停车日常管理,常态长效解决部分人员存在的车辆乱停乱放、长期停放等问题。该管理办法通过对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蒙自市公安局明珠路派出所、驻州级行政中心各单位的责任进行规范,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后期,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将加强停车场巡逻,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加大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推进管理办法落实见效,促进各方共同维护停车秩序。

 

供稿: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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