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巡察协作配合,构建监督整改闭环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19 11:48

  近期,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相关工作要求,局巡察办出台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巡察相互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巡察组要强化巡前、巡中、巡后协作配合,积极探索构建巡察监督整改闭环机制,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信息共享是加强巡察协作的关键环节。巡察办通过加强与局直属机关纪委、综合监管处、财务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业务培训、征询建议、会商研判疑难问题、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等方法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问题线索、巡察报告、整改建议等信息及时共享和有效对接,打通信息孤岛,避免重复劳动,实现资源高效整合,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通知》指出,通力合作是加强巡察协作的核心内容。在2024年度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灵活采用联合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通力合作,在巩固常规方法的基础上守正创新,深化协作配合,通过联合巡察,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交叉巡察,将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回头看同步进行,确保巡察工作更加聚焦更加精准。

  《通知》规定,成果运用是加强巡察协作的主要目的。省机关事务局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年度考核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适时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从整改时限、整改成效、长效机制等维度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了定性与定量、见行与见效“双结合”,切实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供稿:智建立 杨莹 审核:桂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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