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文号
- 来源
- 公开日期 2022-12-02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按照《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相关要求,省机关事务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结合局属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职能职责,在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是通过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化操作系统、云南省省级“政采云”电子卖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相关工作。现将2022年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公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谈判公告、磋商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始终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应进必进”的原则,采购项目统一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公开及时有效、真实准确、规范透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形成政府采购行为更透明、信息更通畅、制度更完备的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药械集中采购工作。中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依托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招标、交易等相关工作,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招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审核结果公告、交易公告、工作须知等。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规范操作流程,优化办事指南,坚持信息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开展药械招标采购工作。
(三)出让业务工作。中心出让业务主要依托云南省矿业出让交易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心门户网站三个平台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出让业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出让业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国有产权和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公告、补充公告、出让结果公示等。中心始终严格按照进场交易有关制度,及时修订出让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始终做到信息全面公开、过程公平公正、操作规范透明、服务耐心细致,保证项目操作符合政策要求、遵循市场规律。
二、公共资源领域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一)政府集中采购方面
1.切实履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职责,提高采购透明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依法依规完成集采目录内采购工作,不断优化完善政府集中采购系统,依托信息技术手段,提供“统一规范、功能完备、资源共享、公开透明、安全开放”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署,截至2022年10月25日,顺利完成266个项目开评标工作,中标总金额3.49亿元,节约资金0.23亿元,节资率7.34%。
(2)积极推动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建设,打造“统一、开放、有序”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市场,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电子卖场交易机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更好地满足采购人需求。截至2022年10月25日,电子卖场全年成交总金额3.21亿元,节约资金0.98亿元,节资率23.38%。集中采购工作受到各方广泛好评,满意度调查率达100%。
2.着力打造“全省一盘棋”业务操作模式,树立集采机构标杆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协调和沟通机制,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实施,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省级集采机构引领作用,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中心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先后赴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等7个州市、29个区县开展政府采购和出让业务工作调研,积极指导州市县集采机构开展工作,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和出让业务信息化、标准化,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典型范本、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模式”向“模板”转变;同时结合实地调研,通过电话及网络等方式,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区县集采机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了解分析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交流,充分发挥中心示范作用,努力实现上行下效,为“全省一盘棋”业务操作模式奠定基础,共同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3.加强内部监管,畅通诉求反映渠道。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集中采购全过程内部监管,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采购结果等信息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提高政府采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要求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及时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并按规定回复,有效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质疑行为,保护了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开设“办事指南”专栏,及时公布和更新各项业务的办事指南及流程,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并且公布了投诉及咨询电话,对各项业务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
(二)药品集中采购方面
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规范操作流程,优化办事指南,坚持信息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规范开展药械招标采购工作。截至2022年10月25日,全省医疗机构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购药品总金额为182.87亿元;其中,可采购基本药物信息共6513条、品规达3390个,非基本药物信息共26548条、品规达10751个。全省123个县区下辖的134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网上药品采购。
1.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组织药品带量采购,降低价格惠民利民。积极开展第六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同时认真做好省级带量采购工作,做好以量换价,扩大惠民政策服务于民。
2.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有力挤压价格虚高空间。2022年高值耗材采购总金额为57.27亿元,挂网产品达83514条,与2021年挂网产品情况对比,新增3840条产品数据,不断满足各类医院临床需求。
3.全力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及治疗用药挂网采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2022年,中心组织开展3批次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补充挂网采购工作,跟标广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带量采购工作,6707条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含配套耗材)和169条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产品在平台挂网,较2021年新增6094条新冠检测试剂及配套耗材,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边检海关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均可在网采购,2022年采购总金额9.34亿元。同时,及时开通新冠治疗用药挂网绿色通道,确保新冠治疗用药第一时间挂网交易。
4.充分发挥药械集中采购优势,规范开展药械招标采购工作。积极推动开展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云南省生物制品(生物类似物)、国家带量采购药品非中选产品、五省市接续产品申报及挂网交易、短缺药品、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第二类疫苗采购、乙类大型设备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全过程跟踪管理等工作。截至2022年10月25日,新开展的中药配方颗粒专区采购总金额为0.29亿元,平台可供采购4657个产品;二类疫苗采购总金额为33.33亿元;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受理13个项目,中标总金额1.63亿元,节资率8.85%。
5.建立健全医药企业信用评价长效机制,加强药品保供稳价。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国保办发〔2020〕59号)相关规定,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逐步实现守信承诺全覆盖,医药企业承诺书提交率100%,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净化交易环节。根据国家医保局通报的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息,与各级医保部门协同办理,截至2022年10月25日完成对20家医药企业失信行为评级相关工作,深化监督管理,对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6.加快推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效能及服务保障能力。
(1)确保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第2号令)及我省相关政策落地实施,“民营医疗机构交易系统”于2022年1月10日上线运行,全国首家实现全省医保定点医院通过平台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目标。截至2022年10月25日,系统内参与采购的民营医院共857家,开展配送的企业共230家,采购总金额为22.31亿元。
(2)持续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平台各业务专区交易系统功能;优化药品基础库代码结构;做好交易数据监测统计,与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数据交换及互联互通;强化统计功能,便于监管部门更有效对医疗机构、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实施监管。
(3)深入推动“三医”联动,强化平台间数字通道,打通各部门管理界限,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体系。积极与省医保局沟通,开展与“云南省智慧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实现平台与“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协同共治工作。
(4)积极配合开展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确保平台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三)公共资源出让方面
1.替换淘汰办公电子设备集中统一处置取得突破。深入落实替换淘汰办公电子设备集中统一处置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从接收搬运、回收处置到收入管理等各环节规范、安全、环保、有序进行。截至2022年10月25日,中心共处置8家单位不具备使用价值办公电子设备累计2745件,处置款合计2.41万元。
2.国有资产公开出让业务取得新发展。充分宣传和发挥通过市场化出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优势,扩大国有资产公开出让业务规模,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有关制度,保证项目操作符合政策要求、遵循市场规律,助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与发展。截至2022年10月25日,中心开展了37套房屋公开挂牌招租相关报名咨询、资格审核和竞价组织等工作,挂牌价格合计610.38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机关事务局将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在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泛性、及时性和真实性,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