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合同审查案例五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0-25 10:14
政府采购工作案例 违规将奢侈品列入采购清单
案例概述:
2012年大理州安监局的一项招标公告中,装备箱品牌包括“路易威登(LV )”。大理州安监局回应,该局最终只采购了26个“皇冠”牌装备箱。采购单上之所以有“路易威登(LV )”,是因为每种采购设备须上报3个品牌及型号的物品,工作人员由于去年年底较忙,未多加考虑就登记上去了,不知是奢侈品。
违反法律法规条款: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政府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需要招标投标的,应当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
案例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