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Yunnan Provincial Government Offices Administration

管理 保障 服务

以案释法

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园地 > 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案例——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处理

时间: 2025-11-10 来源: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案情】

2021年4月17日,华宁县林草局二级主任科员陈某某、县人社局三级主任科员杨某某、县供销社三级主任科员冯某某、县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高级工赵某某、通红甸乡人民政府三级主任科员闵某某、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宁州税务分局副分局长李某某、县供电局职工李某某7名党员、公职人员在某文化用品经营部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案件处理】

2021年4月28日,7名参与赌博的党员、公职人员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罚款1000元。2021年7至9月,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杨某某、闵某某、李某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冯某某、赵某某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案件评析】

本案中,7名党员、公职人员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和党组织成员,纪法意识淡薄,无视党纪国法约束,在公共场所聚众赌博,既暴露其对赌博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也反映出其心存侥幸、自我要求松懈,未能坚守公职人员的纪律底线和行为准则,最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教训深刻。

赌博是社会顽疾,党员、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其负面影响远大于普通公民,不仅会滋生腐败问题、引发各类社会矛盾,还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从法律层面看,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治安处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赌博行为亦有严厉规制:第三百零三条明确“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实施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用单位资金、挪用特定款物、受贿等犯罪,并将犯罪所得的款物用于赌博的,分别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本案中7人虽因情节未达刑事追诉标准,但足以警示党员公职人员,赌博行为若突破一定限度,将面临刑事追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