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依纪问责 保障改革发展

——云南云勤集团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0-23 17:17

       近日,云勤集团纪委召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培训会。集团班子成员、本部全体党员干部及所属各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未设党组织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集团纪委书记尹春红主持并讲解。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贯彻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和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张鸿建讲话精神,讲解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并对集团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对《条例》制定背景、意义、过程、特色亮点以及内容逐条进行学习。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依规依纪、严管厚爱,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修订后的《条例》特色亮点突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问责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等,不断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会议强调,当前集团各项改革任务繁重,干部队伍作风有待改进,规矩意识有待增强,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严肃精准问责,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障省级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实。

       会议要求,集团所属各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做到全体党员干部全覆盖学习。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对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查缺补漏,抓好四季度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更好发挥问责在集团改革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审核:云勤集团纪委书记尹春红;图/文 云勤集团监审法务部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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