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
绩效管理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12 09:43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1年11月10日,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力主持会议并讲话,机关处室领导,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财务管理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跟踪暂行办法〉》(云财预〔2017〕251号),各处室、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围绕会议主题,对照职能职责,汇报了绩效管理情况报告。

  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力同志就抓好项目绩效管理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一是要科学公正规范。财务管理处合同有关处室和单位,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规范程序,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二是要加强配合协调。 财务管理处负责拟定绩效管理制度办法,指导本级和所属单位开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和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有侧重,相互衔接。政府购买服务应由综合监管处和各办公区服务中心实施,基建、维修项目应由房地产管理处、服务保障处和各办公区服务中心实施,财务管理处应当的各自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分析绩效实现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绩效目标的修正。三是要强化激励约束。财务管理处应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原则上,对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绩效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安排支出。

  最后强调,进入11月份,项目执行进度加快,项目绩效管理目标更重,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项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约束,逐一研究、抓紧推进,确保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供稿:财务管理处  杨慧源  审核  李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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