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圆满完成85家省级党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从9月下旬开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利用近1个半月时间,成立4个专项工作小组,分方向、分片区,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圆满完成了85家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工作,较好地掌握了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情况。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是否存在不配合办理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情形;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置换、租用(借用)、建设办公用房情形;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大中修办公用房情形;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为工作人员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情形;是否存在擅自安排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使用机关办公用房情形;是否存在擅自处置办公用房和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11种情形展开,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测量、组织座谈、个别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了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现状,准确掌握了各省级单位办公用房数量底数,及时收集汇总了省级单位的意见建议,建立了工作沟通交流机制。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场向被检单位作出反馈,同时进行政策解读,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并督促抓好落实,有力推动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落实落细。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利用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和局门户网站举报平台,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巡检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以有力的制度措施保证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良性运转,全面提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水平。
供稿:资产管理处 黄海 审核 蔡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