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租赁——开启丽江公务出行保障新模式
8月14日,丽江市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华坪县试点启动仪式在华坪县兴华广场举行。省委主题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组长李极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桂龙伟、丽江市政府秘书长杨耀军出席仪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处、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华坪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以及各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桂龙伟在致辞时强调,丽江市机关事务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切实发挥好党政机关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坚决落实节约优先的要求,把降低公务出行成本作为直接、有效、现实的举措,推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取得新成效,做好公务用车“大节约”这篇文章,奋力开创“勤俭办一切事业”和“两个更好服务”新局面。
杨耀军在致辞时要求,全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把“推动提升公务用车电动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公务出行体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新能源汽车为主体的全市公务用车保障体系,全力推进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覆盖面,切实打通公务交通保障“最后一公里”。
据介绍,为破解基层公务出行难问题,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辟公务用车保障新路径,把破解基层公务出行“堵点”作为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大课题,组织考察组到重庆市渝北区考察学习。在实地考察、数据分析、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比对,确定推行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模式,并在华坪县中心镇、荣将镇等8个试点乡镇投放新能源汽车27辆。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项目的正式落地,标志着丽江市公务出行车辆保障由传统的自办交通方式向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模式转型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在总结试点做法经验的基础上,计划于2024年内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推广。同时,还将制定出台《丽江市新能源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管理实施细则》《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管理平台使用制度》等配套制度,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模式的规范、高效运行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仪式结束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邀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就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公务出行工作与各县(区)进行座谈交流。
供稿:丽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