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抗战胜利纪念堂管理处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不断提升红色传承教育服务能力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7-10 08:26

  为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目标,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抗战胜利纪念堂管理处,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采用标准化的科学方法,建成红色传承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的标准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项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红色教育窗口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20228月,“云南抗战胜利纪念堂红色传承教育服务标准化试点”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列为全国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由云南省抗战胜利纪念堂管理处承担试点工作。在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胜利堂管理处紧密围绕抗战胜利纪念堂、云南人民英雄纪念碑等国家级重点文物的维护管理,纪念缅怀英烈公共服务,《云南人民革命斗争史》展厅展览服务和讲解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和会议接待服务等五大职能定位,初步构建了云南抗战胜利纪念堂红色传承教育服务标准体系。 

  此后,按照20238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试点中期检查组提出的“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整合和完善标准”意见,在充分考虑体系的规范性、完整性、协调性、有效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标准体系结构;为突出红色传承教育服务特色,重点对红色教育讲解及导览服务、讲解词、纪念活动服务、展厅服务等标准内容进行扩充完善;为强化标准化管理、实现业务全覆盖,增加了标准化管理、文物建筑管理、行政管理、党群工作、岗位管理等标准。 

  建成后的标准体系,由“通用基础标准”“宣传教育服务标准”“文物保护标准”“保障标准”“岗位标准”等5个一级子体系、17个二级子体系构成,涵盖标准总数达101项,其中,纳入的国家标准33项、行业标准15项、地方标准2项,制定的内部标准51,实现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 

  在体系全面实施后,红色教育窗口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仅2024年上半年,抗战胜利纪念堂就接待社会参观团体360多个、提供讲解服务160余场次,接待参观群众22万人次,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25次,未成年人参观人数1200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0次,参与党员超过5000人次。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抗战胜利纪念堂管理处还将进一步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检查、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做好迎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试点验收准备,争取树立全省乃至全国红色传承教育服务标准化标杆,在红色教育服务领域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撰稿:张正英    审核:陈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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