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管好“车轮子”过好“紧日子”
2024年,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严格执行《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五条措施》,在公务用车审批购置、监督管理、平台规范上出实招、见实效,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全领域,公务出行降本增效显著。
健全制度,促规范。修订《楚雄州州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管理实施细则》《楚雄州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管理办法》《楚雄州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制定《楚雄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报废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更新和报废处置工作,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优化管理,节开支。降低运行成本,严格按照全省公务用车“三定点”框架协议要求,车辆燃油、保险、维修争取到更多优惠和增值服务,车辆维修严格执行“先报后检再鉴定”的流程,在定点维修企业再次询价比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能小修的坚决不大修、能修复的坚决不更换,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同比下降7.7%。同时,采用框架协议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公务用车采购,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节省财政资金,提高采购效率,把“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安全教育,印发《楚雄州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公务用车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建立“日”检测提醒,“周”安全教育,“月”分析总结,“季”警示教育的交通安全教育机制。即每周随机进行驾驶员出车前酒精检测,通过微信群每日进行安全提醒;每周一召开例会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及安全教育;每月对行车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析总结;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同时,组织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保密责任书》,促使驾驶员把行车安全铭记于心,不断筑牢安全防线。严格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楚雄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通过调研,在各县市选定3至4家酒店签订协议,确定协议价格,从源头上管控,有效节约“三公”经费支出。科学统筹调度,充分应用“全省一张网”,全州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在满足州级单位公务出行需求之余,完成省级、县市各类会议、活动跨区域公务出行服务保障,节省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费用。今年来,州公车平台为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车辆保障5888趟(次),服务人数29632万人(次),行驶里程190万公里,为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监管,筑防线。强化组织领导,印发《楚雄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度公务用车监管工作方案》,成立公务用车监管专班,提出六个方面监督检查重点,形成“日”监管提醒,“月”抽查总结,“季”督查指导,“年”核查通报的公车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公务用车监管“123”核查机制,对监管发现的问题,要求涉及单位1天内必须核实、2天内必须反馈、3天内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书面材料上报,发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线索,立即核查,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州纪委州监委。压实监管责任,印发《关于2023年全州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压实责任,督促整改落实。2024年春节期间积极配合省州纪委开展全省集中通报曝光工作,每日监管情况及时向州纪委州监委进行报告,有力促进了全州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抓好日常监管,将酒驾醉驾问题的日常监管纳入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进行酒精检测并签字,严防保障公务出行期间饮酒,组织驾驶员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180余份,做到筑牢“防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对酒驾醉驾问题“零容忍”。提高监管质效,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利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全州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24小时监管监控,形成“节前提醒、节中检查、节后报告”的节假日监管机制。今年来,通过监管平台检查车辆6.96万辆次,发现涉嫌违规车辆473辆,发出核查通知7份,通报1份。
严格审批,把好关。严把编制关,严格按编制政策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坚持无编制不配备,杜绝超编配车。严把审批关,严守公务用车购置(更新)配备政策红线,对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的标准、价格、排量、配备条件等严格审核并按照程序逐级审批,对不符合购置(更新)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购置新能源车辆的县市、单位采取优先办理审批、配备落户手续,逐步扩大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比例,降低公务出行成本。严把配备关,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对未核发《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单》的车辆一律不办理落户、过户手续,杜绝未经审批私自违规购车和违规落户、过户现象发生。严把更新关,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更新标准,坚持能用尽用,非必要不更新,对达到更新年限但车况仍好的车辆合理统筹调剂使用,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今年来,全州共审核审批办理购置(更新)公务用车230辆,其中:应急保障车6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3辆,业务用车2辆,后勤服务用车1,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2辆。审核审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70辆,办理新购车辆落户手续182辆。
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胡清华 供稿 审核人:顾姝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