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
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相关要求,省机关事务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结合省机关事务局下属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职能职责,在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通过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化操作系统、云南省省级“政采云”电子卖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相关工作,现将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集中采购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规范采购行为,确保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切实做到“阳光采购”。 

  (一)认真履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能职责。中心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采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公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谈判公告、磋商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同时,认真履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职责,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严把“采购备案关”、“采购程序关”、“社会监督关”,着力加强前期上门服务及后期回访,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及有效、真实准确、规范透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更加透明、信息更加畅通、制度更加完备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二)大力提升“互联网+政府采购”服务效能。20217月,由中心制定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日常管理细则》正式发文实施,通过制定统一的商品规范、统一的惩戒手段、建立电子卖场评价机制和供应商诚信体系,保障了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健康有序运行。在“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中心,中心对标学习浙江省经验做法,建设商品种类丰富、标准制度成熟的电子卖场商品库,制定了2022年电子卖场审核上架商品数量70万件的目标,截至620日已审核上架商品数量65.5万件,完成率为93.57%。目前,全省电子卖场共入驻供应商2.6万家,上架商品251万件;累计交易14万笔,交易额达32亿元。中心紧紧围绕规范化、数字化、便捷化,不断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努力打造政府采购领域一流营商环境,通过电子卖场,实现提效能、减环节、强服务、优环境的大转变,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依法依规做好涉密政府采购工作。中心严格按照保密要求组织实施涉密项目采购工作,对涉密采购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强化保密意识、保密知识、保密技能和保密素质,逐步建立和完善涉密项目政府采购业务的操作规范,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并重的综合防护体系,在确保涉密采购项目顺利开展基础上,有效保护采购过程中涉密信息安全。 

  (四)深入学习积极推动框架协议采购实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颁布后,结合我省政府采购业务实际,开展初步需求调研,关注收集各地先进经验做法。与省财政厅采购管理处密切沟通,研讨我省框架协议采购开展方向;并与系统开发商密切协作,确定功能模块,加速推进框架协议电子系统年内上线运行,确保云南省省级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框架协议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五)充分发挥省级集采机构带头示范作用。树立全省集采机构标杆形象,大力推进业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积极贯彻落实一线工作法,先后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集采机构开展调研,积极指导州市集采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介绍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卖场建设、涉密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以及成功经验,并就州市集采机构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切实为州市集采机构解决困惑和难题,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全省“一盘棋”。 

  截至20226月,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完成开评标122次,完成项目预算金额1.81亿元,中标金额1.68亿元,节约资金0.14亿元,节资率7.50%;政采云电子卖场审核供应商注册信息2825条,审核网上超市商品上架信息385563条,完成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采购订单数4119条,预算总金额2.23亿元,成交总金额1.77亿元,节约资金0.46亿元,节资率达到20.67%;组织完成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31次,完成项目预算金额5.29亿元,中标金额5.13亿元,节约资金0.16亿元,节资率达到3%;累计完成上门服务24次。 

  二、药械集中采购工作方面 

  中心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依托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招标、交易等相关工作,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招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审核结果公告、交易公告等。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规范开展药械招标采购工作,全力保障平台有序运行,充分发挥药品集中采购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按照国家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资源开发的部署,结合中心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构建以平台为枢纽的全省统一药品数据共享系统,打破“数据孤岛”使得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具有连续性、基础性、常态性和共享性,实现全流程公开、全程留痕。 

  (一)持续做好药品带量采购常态化工作。1.国家组织带量采购方面。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云南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积极开展云南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现已挂网执行六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云南中选结果,共计467个药品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挂网交易。中心根据国家组织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情况,积极开展省级国采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动态及挂网交易工作,目前中心已完成5批次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新申报及价格调整,2778条药品经评审后在平台挂网交易,经对价格比对测算,省级非中选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后平均价格降幅超过28%531日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云南中选药品开始挂网采购,87条中选产品挂网执行。中选药品平均降幅达47.67%,最高降幅达70%以上。2.省级带量采购方面。中心完成第五批国家集采残缺规格招标采购工作,同时跟进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完成十四省(区、市、兵团)药品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项目挂网交易,共涉及138条药品导入带量采购交易专区供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采购,做好以量换价,扩大惠民政策服务于民。 

  (二)积极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428日执行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此次中选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价82%,人工关节降至“千元”落地我省,大幅减轻了患者负担,有效扩大国家医改红利惠及面。 

  (三)全力保障新冠检测试剂及新冠治疗用药供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服务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积极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类产品在平台应挂必挂,开展新冠检测试剂和配套耗材挂网采购、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及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等招标采购项目,扩大新冠病毒检测类别及范围,降低检测成本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供应保障。截至20226月,已有5523条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含配套耗材)和169条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产品在平台挂网,总采购金额达16.78亿元;核酸检测试剂已降至省级集采的全国最低价格,抗原检测试剂价格在1.6/人份-9.8/人份之间(均价4.5元);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边检海关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均可在平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区采购。同时,中心及时开通新冠治疗用药挂网绿色通道,确保新冠治疗用药第一时间挂网交易;202266日新冠治疗用药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已在平台挂网交易。下一步,随着新冠治疗用药及新冠检测试剂获批上市的产品不断增加,还将加大招标采购力度,细化完善工作举措,深入夯实防疫堡垒,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减轻群众负担。 

  (四)加快平台升级改造保障国家医保政策落地实施。为确保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第2号令)及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函》(云医保中心函〔202167号)等政策落地实施,中心于202112月开展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合同金额556.05万元。2022110日,民营医疗机构交易系统(包含药品、医用耗材交易)一期正式上线运行,我省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平台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实现了我省平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在“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中心,我省率先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26月,采购金额总计17.66亿元;其中药品民营医疗机构交易系统医疗机构申领账号1585个,开展过采购的民营医院共1136家,医院采购金额10.06亿元(其中带量采购金额1744.21万元);耗材民营医疗机构交易系统医疗机构申领账号1235个,医院采购金额3.75亿元(其中耗材带量采购金额1074.62万元,新冠试剂采购金额530.61万元)。 

  (五)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医保〔2020146号)文件精神,中心不断强化信用评价工作,实现企业信用承诺书提交率100%;同时按照国家医保局通报的医药商业贿赂案及垄断控销案源信息,开展对相关涉案医药企业的失信行为评级评价,及时将评级情况上报国家医保局及省医保局,并对失信评级企业发出通知;2022年上半年共对13家涉案医药企业进行了失信行为评级。通过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净化交易环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有效保障群众利益。 

  截至20226月,平台药品采购总金额108.75亿元(基本药物采购金额48.48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13.83亿元〕、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60.27亿元);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17.33亿元;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中标总金额0.57亿元,节资率10.43%;二类疫苗采购金额11.50亿元,采购数量合计3895353/粒。目前,平台可采购的基本药物6448条,品规达3353个;非基本药物26291条,品规达10650个,全省123个县区下辖的134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网上药品采购。 

  三、出让业务工作方面 

  出让业务主要依托云南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三个平台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出让工作全程在透明、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出让业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和国有产权交易招拍挂公告、补充公告、交易结果公示等。 

  (一)替换淘汰办公电子设备处置开局良好。根据《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替换办公电子设备处置实施方案》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中心除承担具备使用价值办公电子设备公开挂牌出让工作外,积极作为主动承担处置业务咨询答疑、处置数据收集、统一收取处置款、统一开具发票、统一缴纳税费并上缴非税收入等工作。截至20226月,省政府办公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委党史研究室等6家单位处置替换淘汰的不具备使用价值办公电子设备共2357件、处置款合计19544元。 

  (二)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积极拓展国有资产出让业务,充分发挥通过市场化出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优势。截至20226月,中心发布了6个挂牌公告,开展20套房屋公开挂牌招租相关报名咨询、资格审核和竞价组织等工作,挂牌价格合计151.68万元。公开挂牌招租工作,以信息全面公开、过程公平公正、操作规范透明以及耐心细致服务,严格遵循市场规律,不断适应国有资产监管新要求和新形势,促进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工作提质增效,得到相关各方认可。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中心职能职责及工作实际,按照“依法、规范、优质、惠民、高效、廉洁”宗旨,省机关事务局努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做出积极贡献,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上一篇: 关于做好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        下一篇: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
ICP 备案号: 滇ICP备19011019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0000067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