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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 2021-12-24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1年年度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贵委《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我局局属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职能职责,主要从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化操作系统、云南省省级“政采云”电子卖场、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来推进公共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政府集中采购方面
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公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告、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谈判公告、磋商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始终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逐步形成了制度规范健全、程序合法高效、内部制约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了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切实做到了“阳光采购”;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政府集中采购信息能及时有效、真实准确、规范透明,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形成行政行为更加透明、更加通畅、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新格局。
(二)药品集中采购方面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依托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招标、交易等相关工作,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招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审核结果公告、交易公告等。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规范开展药械招标采购工作,全力保障平台有序运行,充分发挥药品集中采购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按照国家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资源开发的部署,结合中心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构建以平台为枢纽的全省统一药品数据共享系统,打破“数据孤岛”使得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具有连续性、基础性、常态性和共享性,实现全程留痕、全流程透明。
(三)出让业务方面
出让业务主要依托云南省矿业出让交易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入中心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个平台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出让工作全程在一个透明、公证、公开的环境下进行。出让业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公告、补充公告、出让结果公示等;国有产权交易招拍挂信息披露公告、补充公告、交易结果公示等。
二、公共资源领域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一)政府集中采购方面
1. 优质高效开展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截至2021年11月,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完成开评标269次,已完成项目预算金额7.32亿元,中标金额6.93亿元,节约资金0.39亿元,节资率达到5.30%;政采云电子卖场审核供应商注册信息2723条,审核网上超市商品上架信息344604条,完成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采购订单数6347条,预算总金额2.70亿元,成交总金额2.59亿元,节约资金0.11亿元,节资率达到3.92%;涉密政府采购:组织完成涉密项目开评标40次,完成项目预算金额1.59亿元,中标金额1.37亿元,节约资金0.23亿元,节资率达到14.29%。全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工作无有效投诉
2.加快融合创新,积极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发展。2021年4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的通知》(云财规〔2021〕2号)下发执行,中心承担了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注册审核、商品审核、供应商及商品日常管理、纠纷调解、违规处理等相关工作;结合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中心制定了《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日常管理细则》,并于7月20日正式挂网执行;由财政部门出台政策,集采机构制定实施细则的方式贴合采购工作实际,确保了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中心于7月23日组织完成了全省网络直播宣讲培训,全面详尽解读管理细则、进行业务实操演示讲解,大力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此次培训涵盖全省16个州(市)、112县(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承担政府集中采购职能机构负责电子卖场的相关工作人员,为进一步落实好、实施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工作,提高商品信息规范化、增强采购透明化、促进电子卖场交易便利化,规范指导各级集采机构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卖场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药品集中采购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规范开展药械招标采购工作,全力保障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有序运行,充分发挥药品集中采购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使医改红利惠及云南人民。截至2021年11月,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总金额202.46亿元(基本药物采购金额91.71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金额23.66亿元〕、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110.75亿元);目前,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可采购的基本药物6364条,品规达3283个;非基本药物25413条,品规达10410个,全省124个县区下辖的13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网上药品采购。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专区累计采购金额10.05亿元。高值医用耗材全省医疗机构采购订单金额34.85亿元。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采购金额0.90亿元。二类疫苗采购金额18.53亿元。受理医疗机构乙类大型设备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项目23个,中标金额累计4.41亿元,节约资金0.19亿元,节资率4.13%。
1.药品带量采购常态化。一是国家组织带量采购。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云南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积极开展云南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现已挂网317条云南省中选药品。同时,积极开展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工作,第三批国采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按照采购流程完成申报审核及挂网执行,687条药品已导入交易系统挂网采购。第四批及第五批国采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于2021年10月启动合并申报工作。二是省级带量采购。主要完成了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常用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渝豫鄂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常用药品联盟带量采购和渝豫桂琼滇青宁新新疆兵团短缺药品联盟带量采购等中选药品项目挂网交易,共涉及107条药品导入带量采购交易专区供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采购。
2. 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积极贯彻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落地落实,跟进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后续挂网工作,不断修改完善交易系统功能,并及时推进省级联盟采购。
3.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挂网采购。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供应及使用,降低检测试剂采购价格,全力做好在网交易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日常数据维护管理工作,并按照省医保局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我省和广东等省份共同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联盟区域集中采购工作。截至2021年11月,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提取试剂和样本保存液73家投标企业781条产品在新冠检测试剂专区挂网交易,医疗机构、疾控中心、边检海关及第三方监测机构等均可以在网采购。
(三)公共资源出让方面
1.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出让类型,实现出让工作新突破。开展替换办公电子设备处置工作调研,6月份由省机关事务局牵头联合5家厅级单位,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替换办公电子设备处置实施方案》,云南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对党政机关替换办公电子设备进行集中统一处置的省份。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受局委托,中心承担具备使用价值办公电子设备公开挂牌出让任务,同时兼顾处置数据收集、业务咨询答疑、缴纳税费、开具发票、支付费用、上缴非税收入等工作。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党政机关淘汰替换办公电子设备处置流程图》,形成从前期设备处置到后期经费收缴的集中统一规划,处置过程依法规范、安全有序、高效务实。待有关部门完成省级党政机关替换办公电子设备的终验后,将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通过积极探索淘汰废弃国有资产的出让,落实好省级党政机关替换办公电子设备处置工作,促进淘汰设备循环利用,避免资产浪费、减少环境污染,有效提升价值收益和生态效益,在发挥节俭文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示范引领作用的同时,实现出让工作新突破。
2.充分发挥出让业务优势,开创国有产权出让新思路。全力协助局经营性资产工作专班,对52家省级机关对外经营和闲置资产进行清查和清册编制工作,积极配合制定《云南省省级机关对外经营和闲置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方案》和资产管理相关协议。针对5个厅局移交省机关事务局委托管理的经营性资产现状,结合市场实际,运用丰富的出让工作实践经验,积极出谋划策,提供适合当前新形势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配合省机关事务局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中,不断发挥出让业务特长优势,创新工作思路,把出让工作顺利融入机关事务管理,进一步推动机关后勤服务深化改革。同时,积极开拓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业务,2021年12月接受委托开展17套闲置办公用房公开挂牌招租工作,分批发布4个挂牌公告,不断积累闲置资产出让工作经验,助力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价值管理。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