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处室

公务用车管理处职责

  (一)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二)承担省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为中央驻滇单位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及车辆调拨手续。 

  (五)负责监督省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管理中心有关业务工作。

  (六)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峰(处长)  电话:0871-6363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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