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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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 2021-03-12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职责
(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省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五)负责指导局节能管理工作。
(六)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帅杰(处长) 电话:0871-6362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