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处室

资产管理处职责

  (一)按规定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省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 

  (二)负责省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省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 

  (三)承担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指导州(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州(市)、县(区)有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审核工作。 

  (五)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晓玫(处长)  电话:0871-63615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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