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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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 2021-03-12
房地产管理处(省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拟订省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局管理的房地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局管理的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建设改造的规划编制、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工作;承担局管理的办公用房改造及大中修项目的立项申报及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省级机关办公区和局管理的公有住宅小区基建计划的申报立项;组织工程招投标、实施基建项目等工作。
(三)承担省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项目申报、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负责局干部职工房改有关工作。
(四)指导、监督局管理的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五)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政(处长) 电话:0871-6362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