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15 11:54

云局党发〔2018〕27号

中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

《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基层党组织,云勤集团党委、联云集团党委:

    现将《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创建文明单位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提升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形象和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举措。根据昆明市文明委2018年工作部署和昆明市文明办《关于做好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和文明校园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坚持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机关事务中心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文明单位的建设管理水平,为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二、创建目标

2018年申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创建成功之后,按程序要求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最终达到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

三、工作机构

此项工作在管理局创建区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期抽调以下处室和单位人员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中时间和力量加快推进有关工作:局机关党委2名,局办公室2名,政策法规处1名,财务管理处1名,资产管理处1名,房地产管理处1名,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1名,公务用车管理处1名,综合监管处1名,服务保障处1名,人事处1名,省政府机关服务中心1名,云勤集团1名,联云集团1名。

四、主要创建工作任务分解

根据测评细则考核标准,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及“两个集团”,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为主要责任处室,局属各处室、单位及“两个集团”要积极配合,形成人人参与创文活动的热潮,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领导班子得力,创建工作扎实

1.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勤政务实,作风朴实,为民办实事。领导班子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年度考核测评称职以上。牵头处室:人事处、局机关党委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问题。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

3.抓好创建工作规划。做到有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总结,有创建措施、年度考核等。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人事处

4.做好创建工作人、财、物保障,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牵头处室:各处室、单位,云勤集团、联云集团

5.开展文明处室、文明家庭、文明岗位和文明职工创建活动。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6.抓好创建工作宣传。做到机关内有创文宣传专栏、楼道、走廊有创建宣传标语,创建氛围浓厚。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

(二)工作效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

1.抓好工作业绩。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普及低碳生活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单位,工作业绩突出,在当地或本系统排在前列。牵头处室: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局办公室

    2.抓好规范管理,制定规范管理制度。牵头处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3.全面推行行业优质服务措施,办事公道,无索拿卡要现象,群众办事满意率85%以上。牵头处室:各处室、单位,云勤集团、联云集团

4.抓好财务公开,审计结论无重大问题。牵头处室:财务管理处

(三)道德建设有效,社会责任落实

1.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设立道德讲堂,场所固定,有经常性的活动、规范性的流程,体现核心价值观和“爱敬诚善”内容的氛围布置,每季度开展一次。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广泛开展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宣传教育活动,效果明显。牵头处室: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3.运用讲堂学堂、例会以及单位宣传栏、广告牌、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载体,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知晓率100%,引导干部员工自觉践行。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人事处

4.树立单位良好的文明风尚和整体形象,利用单位内空间、楼栋、走廊等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道德守礼提示牌。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5.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员工人数比例不低于30%;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注册志愿者人均年服务时间不少于30小时且有规范的服务记录;有志愿服务岗前培训、表扬奖励措施和相应资金保障。牵头处室: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6.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积极参与“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内部食堂整洁卫生、文明用餐氛围浓厚。牵头处室:省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心支持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帮扶共建、履行社会责任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行动,每年有一定数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牵头处室: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财务管理处

(四)宣传工作落实,对外形象良好

1.加强理论学习。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化,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2.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完成城乡结对共建或者社区文明城市创建网络化管理结对共建帮扶任务,有一定数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效果明显。牵头处室: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财务管理处

3.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干部知晓率100%。牵头处室:各处室、单位,云勤集团、联云集团

4.重视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完成年度新闻宣传上稿任务,做到有计划、有专人负责。牵头处室: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

5.加强网上舆论引导。积极参与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员工文明上网的规范要求,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引导干部员工踊跃参与“微公益”、传播“微文明”做到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健全,活动有成效。牵头处室: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

6.加大学习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及时选树推出干部员工身边的先进典型,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五)科教文体活跃,队伍健康向上

1.开展读书活动。设立职工书屋,建设达到上级发文标准,并组织开展读书活动,有活动记录、借阅登记。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

2.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做到有学习计划、必读书目、考核办法、心得交流;经常开展法律、安全、业务培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防汛防旱教育、科普宣传等活动。牵头处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3.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有多功能文化活动设施和场地,经常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各项群众文体活动。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

(六)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氛围和谐

1.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做到政务、办事制度公开。牵头处室: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2.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充分在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给予人文关怀。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

3.无邪教活动黄、赌、毒丑恶现象、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牵头处室:各处室、单位,云勤集团、联云集团

4.组织志愿者参加文明交通安全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无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牵头处室: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

5.机关环境优美。做到净化、绿化、硬化、亮化、美化,整体效果好;机关建筑布局合理,机关门牌、场区标识设置规范,图文清晰、清洁美观、保持完好。牵头处室:综合监管处、服务保障处、房地产管理处

6.倡导环保节约新理念。广泛开展普及低碳生活理念、生态环境保护、爱绿护绿、节约水电、清洁环境卫生等志愿活动。牵头处室: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7.加大诚信建设,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有具体措施和计划。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五、工作步骤

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标准高、要求严,任务重,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扎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活动共分3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6月至7月)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创建区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创建文明单位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

根据区级文明单位主要考核指标,按照分解的任务逐一落实到位,坚持硬件、软件建设一起抓,在区文明办的指导下,逐项落实创建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8月至9月)

1.自查自评 (2018年8月)

各处室、单位及“两个集团”要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自查,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处室创建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完成自查总结。

2.整改提高 (2018年8月至9月)

创建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检查情况,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未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全面总结创建工作,重点规范创建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时,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深化创建内涵,保证文明单位建设活动沿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运行。

六、保证措施

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是管理局2018年度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完成创建任务,实现创建目标是对全局上下的共同要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处室、单位及“两个集团”要充分认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多方联动,协调配合,务求实效;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建、人人参与的文明创建氛围。同时,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把日常工作和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注重效能提升,突出创建实效。要按照创建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创建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处室、单位及“两个集团”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切实强化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处室、单位及“两个集团”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切实细化工作职责,站在全局的高度,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扎实做好创建基础工作。

(三)加强协调,整体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不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及时安排部署和协调落实管理局的各项创建任务。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是提升管理局形象和品位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要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创建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创建标准、具体措施等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做到人人皆知、全员参与,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健全规章,形成机制。要围绕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督导机制,保证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奖优罚劣,激发活力。要把文明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将干部职工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作为考核与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以上率下,真抓实干。在创建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好创建工作的表率,带动和引领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此次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上一篇: 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        下一篇: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