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以及厅党组、局党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
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推进全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进一步发挥好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我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夺取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胜利具有重要作用。全局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维护核心这个根本政治要求,紧密联系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三服务”工作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全局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动管理局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动我省跨越发展、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当好参谋助手、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落实党委集体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为主要抓手,把“两学一做”作为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注重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防止“灯下黑”。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强化分类指导。针对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机关和基层、政务服务和事务管理等不同层级、不同职能、不同岗位,明确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激发基层活力。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内生动力。坚持典型引路。大力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坚持用身边典型激励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坚持常抓不懈。综合运用督导考核、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二、主要任务
全局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文件的规定要求,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在夯实“学”的基础、抓住“做”的关键、突出“改”的重点上持续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深化拓展“学”,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
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
1. 严格落实规定学习内容。(1)学党章党规。认真学习党章这个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模范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不断深化对党内基础性法规制度新体系的认识,认真践行遵守新制度体系的高线和底线,真正使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特别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对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核心内涵。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把学习系列讲话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坚持”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当好参谋助手最根本的政治引领、最强大的思想武器、最重要的行动指南,以服务跨越发展的优异成绩体现新作为新担当。
2.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重点从4个层面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计划:(1)局党委层面:结合本单位实际,以集体理论学习为主要形式,做出经常学、长期学的安排部署,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2)党总支(支部)层面:依托“三会一课”抓好党总支(支部)学习,每半年制定一次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制度化开展学习。(3)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层面:按照规定学习内容,每年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和保证措施,体现更高标准、更高要求。(4)普通党员层面:依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规定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列出学习目录,认真开展自学。
3.创新学习教育方式。灵活运用新媒体,充分运用办公厅内网党建之窗、党建手机报、《学习交流》期刊等平台,积极学习有关内容,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学习教育,指导各基层单位依托微信、QQ群等自媒体开发微党课、微讲座、微视频、微电影,实现线上线下良性互动,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学习测试、痕迹检查等形式,强化对党员日常学习的督促检查,巩固扩大学习教育成效。
4.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经常查找解决问题。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学做结合。重点从3个层面查找解决问题:(1)局党委层面:经常查找分析是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查找分析党建工作是否融入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是否全面落实,薄弱环节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党建制度规范是否执行到位,着力解决抓基层党建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2)党总支(支部)层面:经常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全面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3)党员层面:经常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过程,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清单,采取专项整治等办法,集中力量加以解决。
(二)实施“先锋模范工程”,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四个合格”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知晓标准、明确底线,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争当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先锋队和排头兵。
1.细化合格党员标准。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职责岗位进一步明确“四个合格”的具体标准,组织党员在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中主动对照、深入查摆,开列“检身正己”清单,自觉践行“四个合格”,经常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更高标准努力。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真正让“四个合格”入脑入心、化为实际行动。
2.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继续推进“跨越发展当先锋、机关党建走前头”活动,不断深化管理局党建先锋“六大行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在服务跨越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工作领域和岗位实际,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
3.进一步严肃党员积分制管理。把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做合格党员情况进行细化量化,将教育管理的责任落到党支部,将日常管理的要求落到每周每月每年,加强检查考核,引导党员干事创业、发挥作用,展示党员先锋形象。
4.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开展向杨善洲、高德荣、召存信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选树一批“两学一做”、后勤服务、脱贫攻坚、应急处突、联系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树起学的标杆、做的榜样。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适时表扬奖励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形成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态势。
5.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认真落实“转作风、抓落实、促跨越”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推进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管理局作风大整治、形象大提升行动,以学习教育统领作风整顿,以作风整顿深化学习教育。
(三)实施“战斗堡垒工程”,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坚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工作落到支部、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使之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1.切实建强党支部班子。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坚持党支部建在处室的原则,根据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 根据机构调整、党员流动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党支部设置,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更好适应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做到服务保障到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针对不同处室、单位的特点,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坚持新任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和任前谈话制度,每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全覆盖轮训,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能力水平。统筹干部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育和储备,探索建立党支部书记退出机制。
2.规范落实党支部基本制度。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上1次党课,有党小组的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持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2)加强报备管理。实行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和计划报备、活动纪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局党委要按年度对“三会一课”作出安排,党总支(支部)每半年制定1次“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每年底报告1次落实情况。建立《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如实记载“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3)加强督促检查。局党委要对所属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及时批评指正,并由局纪委对支部书记予以提醒谈话。情况严重的,要采取限期整改、集中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3.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坚持把主题党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径,每个党支部都要建立主题党日制度,使之成为与“三会一课”相并行、相衔接、相协调的制度安排。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首先明确主题,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每个党支部每月至少确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每逢“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应固定开展主题党日。结合党员思想实际,把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议事、志愿服务、帮扶慰问、交纳党费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开展学习活动、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进一步创新党课方式。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局党委委员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讲1次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鼓励基层党组织委员、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实施严格的党课评分制度,广泛运用微型党课、故事党课、互动式情景式党课等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5.强化督查指导和工作保障。坚持和完善局党委委员约谈处室(单位)“一把手”机制,严格落实管理局党委分工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有效发挥局党建工作小组作用,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指导党支部健全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按期换届制度,对即将届满的党组织实行提前预告、到期督导,对届满未换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党费日、党费证制度,严肃本人交纳、专人收取、定期公示、接受审计的纪律,定期对支部收缴情况进行抽查和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和标准,认真制定年度计划,规范发展程序,建立动态登记管理制度,实现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转为正式党员的全程跟踪管理。严格落实党员档案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建立党员转正、处分、调动信息通报、联动审核、限期移交机制,确保每名党员都在党组织的管理之内。严格执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述责述廉制度,建立管党治党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考核清单,对后进的党组织书记实行组织约谈、限期晋位,对软弱涣散党支部坚决整顿。
(四)坚持开展“党性体检”,建立完善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机制
坚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完善查找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合格党员标准,经常进行“党性体检”,列出负面清单,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实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1.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上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主要负责同志要在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要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要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要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整改。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向干部、职工通报,接受监督。
2.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督导把关。局党委委员和局领导要根据分工全程指导和参加分管处室(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局党委、纪委要安排委员全程全覆盖督导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服务中心党总支、机关车队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全过程督导把关。要坚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对会议准备情况、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清单等从严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限时改正;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起来的要及时提醒、促其改正;对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3.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可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日常工作沟通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谈心谈话要认真记录,并形成谈心谈话登记表和意见清单,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丰富和拓展警示教育方式,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上廉政党课,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教育,坚持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提醒等方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我省查处的典型案例,认真组织学习省委编印的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及时通报发生在办公厅系统内部的违纪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守住行为底线。
5.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党支部要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格稳慎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6.集中力量补齐短板。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支部问题排查,梳理分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研究确定若干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不断加强薄弱环节、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2017年要重点解决好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够强,“三服务”工作“差、错、漏、误、拖”,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最后一公里”没有彻底打通,少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能力有待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不够规范,业务与党建“两张皮”等问题。
(五)实施“阵地建设工程”,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1.推进思想阵地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对全局系统各类教育辅导培训学习活动的审核把关,决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任何渠道和平台。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加强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好重大节假日安全稳定工作,抓好防范处理邪教组织工作,确保管理局系统和谐稳定。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好,把人民群众的心声反映好,强化正向引导,唱响主旋律。
2.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按照“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办公室、会议室等资源,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范各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有条件的党总支(支部)要参照“七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醒目标志、有党建元素、有学习资料、有党建制度、有相关台账、有荣誉展示),结合实际划定相对固定区域作为党员活动园地,把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学习培训、服务群众、展示交流、联络联谊的综合阵地,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的坚强阵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
(六)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
1.带头学习。坚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局党委集体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开展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制定好个人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开展自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务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自觉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每年深入基层或所在党支部讲好党课,与基层党员面对面交流学习体会,共同提高党性觉悟。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弘扬优良学风,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
2.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坚持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自觉在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主张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党性修养,增强问题意识,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查找差距、改进提高。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带头严格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规定要求,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切实改进作风,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3.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自我要求和自我约束,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效。高质量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拿起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基层党员一起查摆解决问题、共同接受教育。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强化双重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4.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抓好自身学习教育的同时,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督促分管处室、单位打牢“学”的基础、抓实“做”的关键,突出“改”的要求,引导党员及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组织领导
管理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局办公室牵头,局属各处室、单位共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常抓细抓长。
(一)强化层层负责机制。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列入局党委会议重要议题,每年专门研究部署推进。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每年作出专门部署,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加强指导。
(二)坚持督查督导机制。继续发挥管理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作用,在局党委领导下,负责全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推进交流等工作,具体实施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属各处室、单位配合做好工作。局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对每一项主要措施作出具体部署,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把关;服务中心党总支、机关车队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提问、随机抽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当面反馈、书面反馈和印发通报等形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上紧发条、拧紧螺丝,以督促检查的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学习教育的常态化制度化。
(三)建立评估问效机制。坚持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局党委每年召开一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检查推进情况,交流新鲜经验;局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服务中心党总支、机关车队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定期进行分类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四)完善“两手抓两促进”的融合机制。坚持用服务跨越发展的实效来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效。把开展学习教育与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管理局重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本处室本单位职能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服务跨越发展、推进全面小康中体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学习教育的合格答卷。
(五)健全舆论宣传机制。要积极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传工作,展示管理局形象;要充分利用宣传栏、《云南省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刊物等载体,加强宣传引导,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最新要求,推送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适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基层做法,及时向厅机关党委报送工作情况和经验材料,在全局上下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