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监管处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07 19:47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综合监管处在张驰副局长组织带领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安排部署,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省委办公区、省政府办公大楼电梯安全稳定运行。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召集处室相关同志及物业、维保单位负责同志、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规范,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电梯运维工作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二是层层压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电梯管理规范,明晰强调业主方、使用方、维保方各方责任并存档备查;理顺规范日常使用管理和定期保养维护的具体责任界面和操作细则,确保有序无缝衔接,做到全员持证上岗、每日五巡查、每周一维保,强化电梯运行保障制度基础。三是强化电梯救援机制建设,提高应急保障水平。检查考核相关人员对设施设备运转状态及应急救援流程的掌握情况;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现场演练,保证信号通、流程熟、救援联动安全迅速。四是积极联系协调行业指导部门,强化专业技术支撑。联系协调省质监局、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形成依设备运行状况和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指导、检测、调试的联动机制,为省委办公区、省政府办公大楼电梯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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