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对省第十三届
人大五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鲁春红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从省级层面加快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制度持续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建议》(第116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反映了当前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如调剂共享机制不健全、公物仓资产来源及调剂面较窄等困难,提出了在省级层面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和强化监督检查的建议。建议对提升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质效,盘活闲置资产,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是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重要领域。近年来,全省机关事务系统积极融入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202141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体制。省级层面,202010月,《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正式施行。202011月,省机关事务局会同省财政厅起草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初步构建了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制度体系。在具体管理实践中,2021年,省机关事务局围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的深入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了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印发《省级机关对外经营和闲置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方案》,加强推进资产集中统一、分级分类管理。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相关管理制度,是规范推进资产共享共用、物尽其用、循环使用和高效利用的重要保障。省机关事务局针对该项工作推进,一是积极与省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就专项制度规范建设进行研究探讨;二是起草形成《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名称暂定,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发送省级各委、办、厅、局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加快推进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衔接。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继续按程序做好《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持续推进资产的调剂共享和资源充分利用。二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三是鼓励引导全省机关事务系统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制。尤其是在各级政府分级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制度框架下,推进公物仓运行模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在推动跨层级、跨部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方面努力探索创新。 

  感谢您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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